1、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
2、起诉离婚的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6、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7、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一、军婚女方想离婚怎么办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二、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理由
配偶有生理缺陷不可以作为离婚理由,若生理缺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除外。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新民法典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要根据离婚方式确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离婚;
2、如果是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后,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
3、但是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起诉离婚要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明;
6、债权债务证明;
7、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