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书写:
1、标题。借据的标题一般由文字名称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用较大的字体写上借据二字。也有人在这个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个标题的正文写在下一行;
2、正文。借据的正文应该写清楚欠什么人或者单位的东西和数量,并注明还款日期;
3、贷款。签署借款人单位名称和经手人个人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款,需要签署借款人个人名称。并同时签署借据日期。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加盖私章。在实践中,当借钱时,应该知道借钱是用来做什么的,在写借据时要小心,避免借据中出现瑕疵,导致借款纠纷无法追回。
规范的欠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欠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个人的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欠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欠条的有效性。
其次,欠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欠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欠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欠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欠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欠条的,那么,该欠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欠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欠条或事后书写的欠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欠条。
欠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欠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欠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