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要带去吗
时间:2023-03-17 11:13:17 2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协议离婚,不需要带孩子去。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共同去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应当共同去婚姻登记机构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发给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不需要带孩子去,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将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离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离婚的合意,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离婚合意。

(四)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已经作出适当处理。

(五)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适当处理。符合这些条件要求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二、离婚登记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办理结婚登记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对其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二是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于此,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二)未达成离婚协议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据此,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三)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登记离婚需要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处理表达真实意愿的,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通过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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