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形如下:
1、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2、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
3、继承人或者其他人采取各种方式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一、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二、请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不享受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哪些情况导致继承权丧失
下列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4、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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