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基建项目是信托投资的主要领域之一。我国自2007年信托业实施新两规以来,基建信托得到较快发展。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政府推出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基建信托规模在2009年和2010年创下新高。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规划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实业投资。总体来看,我国基建信托融资呈现以下特点:
1.部分基建信托项目出现期限与收益倒挂和错配现象。1.5年期基建信托预期收益率高达8.04%,为各项目期限中最高,这是因为1.5年期基建信托主要集中在能源等收益高的项目,而不像其他项目以民生工程和政府类应收债权为主。
2.以贷款为主向以权益为主转变。首先,在政府债务负担过重的情况下,国家已经全面禁止政府提供担保,这使得基建信托要通过其下属单位(如城建公司)进行融资,城建公司可能因担保不足而避免使用贷款信托。其次,当前银行信贷紧缩,银行不太愿意把资金放在收益低、期限长的基建项目上,这样基建项目使用权益信托融资的比例就增加了。
3.基建信托投资多集中于二三线城市。原因很简单,这些城市的基建方不易获得其他方面的融资。虽然政府鼓励信托机构作为基建项目的主要参与方,但某些信托产品的风险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那些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信托产品。因此,2009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禁止政府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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