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不属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其最高官员由香港最高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国务院任命。廉署经费由政府预算中单列拨付,不受其他政府部门节制。廉署有独立调查权,包括搜查、扣押、拘捕、审讯等,必要时亦可使用武力。抗拒或妨碍调查则属于违法。
廉政公署不属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其最高官员“廉政专员”由香港最高行政长官提名,然后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廉署专员有完全的人事权,署内职员采用聘用制,并不是公务员。廉署经费由香港最高行政首长批准后在政府预算中单列拨付,不受其他政府部门节制。除此之外,廉署有《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赋予的独立调查权,包括搜查、扣押、拘捕、审讯等,必要时亦可使用武力,而抗拒或妨碍调查则属于违法。
廉 署 独 特 地 位 : 香 港 特 首 提 名 、 国 务 院 任 命 、 独 立 于 政 府 之 外
廉署独特地位:香港特首提名、国务院任命、独立于政府之外
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ICAC)作为香港特区的独立机构,负责预防和打击贪污,维护香港特区的廉洁形象。其独特的地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廉署由香港特首提名,由行政机关任命,这与其他独立机构由立法机关任命或司法机构任命有所不同。这种由行政机关任命廉署的方式,既保证了廉署的独立性,又保证了特首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其次,廉署在运作过程中,相对独立于政府之外。尽管廉署的成立和管理都受到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但廉署在执行任务和调查过程中,相对独立于政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最后,廉署的运作和决策相对保密。廉署在调查和处理贪污案件时,相对保密,不公开披露调查结果和处理过程,从而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处理和维护了香港特区的廉洁形象。
综上所述,香港特署廉政公署在独特的地位方面表现明显,其相对独立于政府之外,同时相对保密,使得其在预防和打击贪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廉署是香港特区的独立机构,具有独特的地位。首先,廉署由香港特首提名,由行政机关任命,这与其他独立机构由立法机关任命或司法机构任命有所不同。其次,廉署在运作过程中,相对独立于政府之外。尽管廉署的成立和管理都受到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但廉署在执行任务和调查过程中,相对独立于政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最后,廉署的运作和决策相对保密。廉署在调查和处理贪污案件时,相对保密,不公开披露调查结果和处理过程,从而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处理和维护了香港特区的廉洁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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