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婚外情,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条件的,无过错方在一年内可以主张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的时候被告没有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后发现财产转移,能追回吗
离婚财产转移可以追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在离婚时或者已经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行为,情况紧急时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申请。此外,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确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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