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不退赔不交罚金能减刑么?
诈骗罪不退赔不交罚金能减刑,但有一定的限制。处罚罚金的目的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有以下四个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4.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该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财产处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n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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