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向公租房屋管理局申请退房。如果承租人仍然在公租房的所在地工作的,并且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可以继续居住。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租赁的补贴或者减免部分租赁费用。
南京公租房年审不通过会怎样
承租人不再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和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为承租人安排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全文3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