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流水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3、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4、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帮信罪常见表现形式有哪些
1、帮信罪常见表现形式包括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的帮助。具体常见可能犯帮信罪的情形如下:
(1)非法买卖“两卡”尤其是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占起诉总数的80%以上;
(2)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
(3)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
2、实践中常见的提供、出租、出售信用卡,或帮助转账、套现、取现的犯罪行为,在不能证明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共犯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第一种情形,行为人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亲属、朋友使用,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即使有为其转账、套现、取现的行为,由于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任何犯罪。
(2)第二种情形,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提供、出租、出售本人信用卡或通讯工具后没有其他帮助行为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帮信罪”的犯罪故意。如果行为人还收购或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同时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择一重罪认定。
(3)第三种情形,行为人将自己的信用卡出售、出租后,上游犯罪在使用该信用卡转移违法资金过程中被银行风控冻结,行为人应上游犯罪行为人的要求到银行柜台将被冻结信用卡解冻,取现或转移至指定账户的,仍以“帮信罪”认定较合理。理由是行为人将自己的信用卡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是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工具,结算工具损坏后,将工具内的款项取出归还,具有期待可能性。至于他人利用该信用卡用于支付结算还是用于转移犯罪所得,在行为人并不明知的情况下,符合“帮信罪”的明知程度。
(4)第四种情形,行为人将信用卡出租、出售后,基于非法占有卡内资金的目的,通过挂失补卡等手段占有卡内数额较大资金的,行为同时符合盗窃罪构成,应当以“帮信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赃款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行为人并不占有其出租、出售信用卡内的资金,如果违背上游犯罪的意思占有赃款的,已超过了“帮信罪”的犯罪构成。
(5)第五种情形,行为人接受上游犯罪的委托或指派,使用多张信用卡帮助转账、套现、取现,或为其转账提供刷脸认证帮助,获取高额“手续费”或占有卡内资金的,可以认定为“掩隐罪”。行为人以“跑分”、虚拟货币之名行转账、套现之实,对资金来路不正是有认识的,对其行为可能是在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持放任态度。即主观上具有转移犯罪所得的间接故意,客观上确实属于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认定行为人构成“掩隐罪”,没有任何障碍。
三、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方面。帮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
2、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
3、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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