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凯里市市委、市政府印发《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重新规范办理婚丧酒席的条件、规模等,当中更列明复婚、再婚不得再办酒席,而“一事多办”、“一事多地”等皆视为违规。
《办法》规定,除婚丧葬以外的其它一切酒席皆一律视为违规;结婚酒席须由该人士、其子女或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办理,而复婚者不准举办酒席。若再婚者与初婚者结婚,再婚者一方不得举办酒席。至于丧葬酒席方面,承办者须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由其死者本人赡养的岳父母)、子女或由死者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
《办法》亦严禁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席”,同一酒席只设一个礼金登记薄,离异父母为子女举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另非举办酒席的当事人,一律不准以电话、短讯、等方式邀请他人出席。
另《办法》又列明公职人员举办婚嫁酒席时,必须填写申报表申报,并上报纪委备案。而群众亦须填写申报表,向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凯里市委宣传部人员今日表示,该《办法》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而对非公职人员仅限于“倡导”,不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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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复婚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其实,对于老百姓婚礼的酒席问题,更多的是个人私事,政府这样规定确实有欠考量。老百姓的再婚复婚,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就无权干涉。那么,关于再婚、复婚,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无论是再婚还是复婚,都和初婚一样受《民法典》的保护,同样的,也要和初婚一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后,重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对于复婚的当事人一般不再要求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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