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纳费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接续的。对于职工离开了本市,到其它地区进行就业的。应该由缴费的单位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等相关的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一、办理了社保转移手续没有转移成功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二、离职了社保怎么取出来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三、转移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要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申请表。一、社保转出手续: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在外地就业并参保后,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二、社保转入手续: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单位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新旧参保地的社保机构通过在国家或省的信息平台进行联系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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