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转贷和先清后贷的区别主要是办理方式不同。
1、先清后贷是指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后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先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待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审批通过且抵押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再由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至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借款申请人选择先清后贷方式的,原商业贷款银行不受限制。
2、带押转贷是指借款申请人以公积金贷款直接偿还全部或部分原商业贷款。借款申请人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且抵押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还款账户,用于直接偿还借款申请人的全部或部分原商业贷款。借款申请人选择带押转贷方式的,原商业贷款银行须为公积金中心的委办银行。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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