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以在农村离婚时分开。离婚时需要具体分析问题:
一、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离婚时应按以下方式分割:
1、如果一方婚后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已在原居住地承包,新居住地未分配承包土地,原承保土地不予收回,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不享有承包经营权;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村集体作为发包人、家庭作为承包人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分割。
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权的,离婚时应按以下方式分割:
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以夫妻名义签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共同享有,共同所有人共同享有共同房地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离婚财产纠纷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
离婚财产纠纷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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