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事人醉酒的程度(酒精含量高低)。
此情节既是定罪情节亦是量刑情节。首先,高法、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可见入罪主要就是看血液的酒精含量。其次,该《意见》又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各地出台的相关醉驾法律文件中,对于当事人醉酒程度或血液酒精含量高低在量刑多少上都有具体体现。
二是驾驶行为时的路面交通状况。
此情节是量刑情节。包括驾驶的时间、途径的路段、路面上的人流车流等情况,均是量刑考虑情节,其中途径的路段,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系从重量刑的情节。
三是驾驶的车辆类型和安全状况。
此情节既是定罪情节亦是量刑情节。一般认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才是犯罪,对于特殊车辆,如二轮摩托车、营运机动车或工程车,实务中都有明确的从轻或从重的规定。
四是是否系无证驾驶及有无酒驾前科。
此情节是量刑情节。同样的,无证驾驶及伪造、变造驾驶证驾驶的,有酒驾前科的(包括酒后被行政处罚和醉酒被刑事处罚),都是从重量刑的情节。
五是行为人被查获时的行为表现。
此情节是量刑情节。根据目前规定,交警在查获酒驾时如遇抗拒执法或者有逃跑行为的,在最终量刑时都会从重处罚。故律师要审查当事人当时是否有抗拒执法的行为以及程度大小,一般的,只是轻微的回避,如看见前方有交警设卡在查酒驾,就原地靠边停车意图暂时躲避,或仅在言语上有部分不配合的行为,都不认为是抗拒执法,不考虑从重处罚。
六是是否发生事故及事故发生后的表现。
此情节是量刑情节,若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因醉酒发生撞人导致轻伤以上事故的,均要从重处罚,故律师要分析是否达到轻伤标准以及是否应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两个基本要件。同时,事故发生后有无逃逸、有无及时报警或积极救援等亦是量刑考虑的重要因素。
七是赔偿损失和认罪、悔罪态度,此情节是量刑情节。
凡是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的,当事人积极理赔并获得谅解的,一般都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当然对于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等,均为法定的从轻情节。
在平时,我们行车要注意安全,避免造成交通事故,惹上不必要的纠纷。而如果真的不幸触犯了法律,成立了危险驾驶罪,一定要在撰写辩护词时充分考虑以上提出的七点,才能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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