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解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除了“有配者与他人同居”的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之外,其他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处理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婚同居关系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签订协议,双方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一、如何对待离婚的非法同居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应按下列标准处理:
1、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同居关系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2、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成立同居关系的,除非当事人同步提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请求,否则不受理其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
二、同居关系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
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但保护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我国法律不保护未经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对于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纠纷及子女的抚养纠纷受法律保护。
三、没结婚证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
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形。
首先,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最后,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以持该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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