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保和金融功能:
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
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保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三是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保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相关信息,进行社保卡卡内数据更新;
四是金融功能:通过金融借记账户,领取各类社保待遇,缴纳社保费(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人员将逐步通过该账户进行缴费),并可作为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
申领人领卡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申请时一致)到该卡服务银行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激活时须同时办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激活。
申领人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办激活,监护人需凭申领人的社保卡、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资格证明(如果监护人与申领人在同一户口簿的,可用户口簿原件)到该卡服务银行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监护人常驻异地的,可委托户籍内的其他亲属代办。
高龄、重病、精神病人、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社保卡激活的,按该卡服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激活。
1、不要接近强磁性物体;
2、不要弯曲扭转卡体;
3、不要损伤、玷污、刻划芯片和卡面;
4、不要受高温影响和强光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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