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的监护权一般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两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的,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许可。
三、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五、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其意见。
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允许。
离婚孩子抚养权有几种
离婚孩子抚养权有:
两岁以下的子女。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哺乳,母亲相对来说能更好,更细心的照顾孩子,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以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将孩子判给女方。
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在男女双方经济差距不是很大的前提下,且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女方一直陪伴孩子成长。
女方陪伴孩子的时间较长,且孩子更依赖女方,如果以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这种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男方有不良生活作风或患有重要疾病。
如果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者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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