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吗
时间:2023-06-29 15:22:38 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从这两方面的规定来看,缓刑犯前罪羁押的期限应计算在刑期内。

一、拘留时间算不算刑期?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但是,不同刑罚折抵的刑期也不一样,具体如下:1、管制: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拘留时间算是刑期。

二、缓刑期间是有期徒刑吗

缓刑不是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而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缓刑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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