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分割财产可以通过协议和诉讼的方式解决。男女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是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界定离婚时漏分财产
民法典中关于如何界定离婚时漏分财产,并没有作出规定。但夫妻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就可以认定离婚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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