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户口本,首先应返回原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户籍证明文件,随后凭此证明材料奔赴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正式登记工作。关于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期望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均需携带所需证件同往一处时常居所的区级或者县级市民政局(又或是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然后,两位当事人务必亲临婚姻登记机关,各自填写一份专门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紧接着,双方当事人务必要当着婚姻登记人员的面,手写签署或按压《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
最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申明文件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若满足结婚登记的相关条件,即予以登记批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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