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到期直接走了会怎样
时间:2023-03-31 11:32:22 1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因为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直接选择走人的,出租人可以不退回收取的押金,如果对出租人的出租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期赔偿,承租人可能面临起诉

一、房屋出租租赁人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出租租赁人违约,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仅如此,如果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对房屋有哪些权利

1、使用权: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由出租人对房屋进行维修;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

2、转租权:承租人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3、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4、违约赔偿: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5、解除权:在房屋无法满足使用条件等情形下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三、签转租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转租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合同约定的期限;

2、注意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得超过主合同;

3、注意明确转租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4、注意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标准;

5、注意协议终止合同;

6、注意约定租赁物损坏的维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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