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夫妻双方依照法定条件或程序通过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孩子为原告,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若对方仍拒绝给付抚养费,那么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实行司法拘留。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费用,对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司法拘留。
3、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在强制执行中抚养义务人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因为情势的变更,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变更。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很多婚姻家庭部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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