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一经成立是否就能生效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三、合同成立多久失效
签订合同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不存在失效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注明失效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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