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商标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的,注册的流程如下:
(一)、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代理机构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注册材料,由专利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三)、商标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查公告;
(四)、三个月的初步审查公告期间,没有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一、如何注册商标及商标费用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的流程是:1.查询商标名称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标存在,还需确认商标注册的类别,注册的商标所在的行业和服务。2.准备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一般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企业名义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让他们帮你做商标申请文件,以及提交商标申请文件。4.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商标审查(9—12个月)、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3个月),公告无异议,就可以领取商标证。关于注册商标额费用,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
二、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什么期限内可提出异议
1、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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