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对方没赔偿能力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支付?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三、开车撞人能让保险公司理赔吗
开车撞人了的,保险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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