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是: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且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继承遗产如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个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返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承担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继承遗产必须是债务
继承父母的遗产必须继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继承人的债务还要继承人承担吗
继承人要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继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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