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并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实施者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仅将面临刑事监禁的惩罚,同时也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酒后驾驶并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违法行为,其性质之恶劣程度堪称极致,已经构成了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定义的“交通肇事罪”。
根据该法条的明确规定,酒驾、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的行为如果因此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致使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其中,若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并在逃跑过程中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出现,致法院判决量刑时会判处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令人发指的是,如果由于逃离现场而导致人员死亡的,犯罪行为人为避免法律追究而潜逃在外最终无法得到法律的制裁,导致这类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法院将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行为人还需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以补偿他们因亲人离世所承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上的巨大创伤。
这些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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