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变化:公租房保障范围将扩大省住建厅表示,到2020年末,安徽省要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住房保障全覆盖。各地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公租房保障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申请程序。在优先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2、实物保障:通过租赁购买筹集房源至于保障方式,安徽省仍将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实物配租保障方面,相比于多年来政府建设保障房的模式,未来,政府购买、租赁保障房的方式将更多出现。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从2017年起,安徽省将减少公租房新开工建设量。确需增加公租房供应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主要通过在市场长期租赁和购买方式筹集。长期租赁、购买的房源应产权合法明晰、质量合格、符合居住安全,所在区域交通便利、配套完善,房屋套型面积可在公租房建设规定面积标准的基础上适度增减。
3、租金补贴:分对象进行差别化补贴除了配租公租房,保障家庭可以选择租金补贴。各地可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补贴将动态、差别化执行。补贴标准应随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要实行差别化补贴: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对其他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补贴标准。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每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如果保障对象具有一定支付条件,还可以购买自己租住的公租房。省住建厅提出,各地在确保当地公租房持有数量、满足住房困难家庭承租权益的前提下,可将公租房用于出售。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承租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承租公租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在上文当中,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了安徽省公租房申请规定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如果想要申请公租房的话,申请人必须是在年满18周岁以上,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和稳定的工作,并且确实是面临一定的住房困难的家庭等条件下才可以申请公租房。
全文8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