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不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所收取的代理费用是不同的,这里只对官方费用做汇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1、申请费:500元(减缓以后,单位:150元;个人:75元)
2、专利登记、印费、印花费:205元
3、年费:
(1)1—3年600元(减缓以后,单位:180元;个人:90元)
(2)4—5年900元(减缓以后,单位:270元;个人:135元)
(3)6—8年1200元
(4)9—10年2000元
4、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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