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厅夜间噪音干扰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餐厅夜间噪音干扰应该找城管执法局投诉,或者向警方报警来处理。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另外,物业公司应该在门面的实际运营过程中,规范好小区的管理,特别是规范管理停车和噪音等方面,应该设置时间段,在影响业主休息和出行的时段,对噪音大、易构成交通拥堵的大货车实施禁行,从而使得门面的经营不影响到小区住宅业主的正常生活。
二、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
1.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
2.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
3.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与生活;
4.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
三、噪音扰民可以赔偿精神损失吗
噪声扰民如果侵害了受害人人生命健康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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