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实现在此目的的方法大致可归为两大类:
首先一种是“先行偿付按揭贷款,尔后再以新抵押贷款替代之”。
采用此法,您将能够成功获取并使用房屋的残余价值进行贷款,且利率相对较优惠,期限亦较宽裕。
在执行该操作过程中,您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书及收入证明在内的各种材料供银行审查,待所有条件满足之后,方能获得贷款审批。
接着介绍的另一种方式便是“直接使用未完成的按揭房屋进行再次抵押贷款”。
虽如此,贷款额度普遍偏低,利率亦略高深。
在申请第二次抵押贷款时,再次涉及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产权证书及收入证明等各类重要材料,同样由银行进行严格审查,条件符合方可获批贷款。
《民法典》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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