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过世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过世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 法 典 赠 与 撤 销 权 的 相 关 规 定
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受赠人可以催告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予以撤销。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受赠人有权随时行使。受赠人行使撤销权,应当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民法典第665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受赠人有权随时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受赠人有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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