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父母对未成年者负有抚养责任。
但孩子已满18岁,在大学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父母是否有义务支付?
网民咨询:
我和我妻子在2014年离婚。
孩子由母亲抚养,每月我支付3000元到18岁不等。
儿子今年19岁,九月进了大学。
但是他的母亲失业了,无法支付学费,只好让我负担。
请问,儿子已经成年了,我还有义务支付他上大学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吗?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答复:
未满18周岁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有权向父母索取抚养费。
此外,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是指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儿童,或者由于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尽管该法规定“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仅限于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因此,家长不应承担义务,而应由家长承担责任。
但是在中国的家庭观念里,在校大学生不能独立,孩子工作后才能独立生活,上大学的成年子女,可以认为,由于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家长可以给予资助。
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是子女的法定权利,但其权利的行使和义务也是有条件的。
入学的学生一般都已经满18岁了,是成人,但现实中靠自己劳动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极少,大多还是由父母来赡养,但是父母的这种付出都是出于亲情的关怀,并非法定义务。
如果家长不愿或无力继续为成年子女提供教育,那么成年子女就没有权利要求父母履行这一义务。
尽管多数家长以感情、道德、习惯为基础,仍然把给孩子们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看作是他们的责任,这是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
在享受父母赡养的成年人要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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