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银行不给解除抵押合同怎么办
债务清偿完毕后,银行不给解除抵押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以和银行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抵押了的房子还能卖给别人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
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抵押人和银行就注销抵押登记产生争议的,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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