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能不能受的住父母离婚?
父母离婚,舆论往往认为带给孩子的只能是伤害,其实未必。
父母离异,使孩子不得不生活在一个不再健全的家庭里,这已经给孩子心里投下一层厚厚的阴影,而一些感情走向破裂的夫妻,往往出于自己的某种需要,则更加重了对孩子的伤害。
比如,一些离婚夫妻或经济上的原因,仅考虑到再婚问题,在离婚时把孩子当成了包袱累赘,你推过来他推过去,使孩子成了“多余人”,小小年纪就尝到了世态的炎凉和自私者的冷漠。
有的是把孩子当成了发泄不快情绪的对象。夫妻离异了,不论对男方来说,还是对女方来说,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身心疲惫,情绪烦躁,往往因为生活中一件不如意的小事而大发脾气。这时往往孩子就成了这些不良情绪的发泄对象,父母把孩子当成了出气筒,不问清红皂白地打骂孩子。
再有的是一味地溺爱孩子。一些离婚夫妻在良心上感到自己对不起孩子,怀着深深的内疚心理,特别是想牢固地树立起和孩子的情感,在对孩子的态度上,表现为一味地溺爱,拼命地娇惯,对孩子的不足球缺点,也因怕伤了孩子本来就在父母离婚中变得脆弱的心,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管。
与那些因对孩子怀内疚心理而对孩子过分溺爱不同的是,另有一些离异父母,因为对自己的婚姻失去信心,
对个人的前途也失去信心,于是便把自己的人生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渴盼孩子长大成人,有所作为。因此,对孩子学习上和生活上,苛刻得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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