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的条件: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离婚一审缺席判决条件有哪些
离婚案缺席判决的具体条件包括:
1、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会缺席判决;
2、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且被告提起了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4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