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中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几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不愿分财产怎么办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来解决。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婚前协议或者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是否有重婚、双方有没有过错等情形,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法院会按照公平原则对财产进行分配。当然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二)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三)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四)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证据以外,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佐证。
(五)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六)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三、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是否合法
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是合法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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