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取保解除后还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由此表明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仍然会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涉嫌犯罪的,则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如果侦查后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则会予以撤销立案并取消取保候审,则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判刑了。
也就是说只有收到撤案决定书,才能表示案件结束。
解除取保候审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有三种情形:
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因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三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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