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育儿费的金额的确定。首先父母双方协商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该以三个要素作为确定依据。第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生活水平。即使父母一方生活孩子,抚养一方承担孩子的全部育儿津贴,法院也必须确认双方是否符合上述根据。
支付抚养费有什么标准
一、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1、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方法如下:
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法院变更抚养费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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