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3、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注册合伙企业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分公司登记申请,以获得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五)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六)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报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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