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并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而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哺乳期的,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以离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但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调解情形的,一般就能离。起诉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向法庭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况,通常法院都能够判决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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