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应当按照以下事项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是法人或者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组织的,也应当写明信息;3、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起诉书中的案由怎么写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经不在要求诉状中记明案由。起诉状只需要包括:(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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