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撰写诉状时,您需要先详尽地阐述原告与被告的具体信息,继而明确列出您的诉讼请求(也即您提起诉讼的核心意图以及具体需求),之后需详细陈述事件的起源、发展及结果等相关细节;
2.随后,请携带已撰写好的诉状和相关证据前往本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申请。
3.立案手续完成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同时向起诉方送达相应的举证通知和被告提交的答辩状。
4.待确定开庭日期后,法院会将开庭传票送至各位当事人手中,您只需根据传票上指定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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