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食品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食品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要明确保管货物的品名、品类。
2.要明确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和对保管的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条款。
二、存放货物必须签仓储合同吗
存放货物不是必须签仓储合同,除了仓储合同外,还可以签订保管合同或者委托合同等合同来进行存放货物。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成立时间】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三、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4.入库、出库手续;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
7.储存的时间;
8.仓储费的支付;
9.货物的包装要求;
10.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
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12.违约责任;
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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