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可否取保候审及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其他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如何正确计算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制
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
1.公安机关对其认为应予逮捕的被拘留的犯人,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4日;
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综上,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为37天。
三、刑事拘留后通知家属的时限是什么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n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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