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判决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民事冤假错案如何翻案
当事人可根据相关情形,足以推翻原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是人数众多或当事人为双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裁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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