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继承人不幸离世,其将无法享有继续传承遗产的权利。
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已故的继承人无任何遗产继承的资格。
然而,如若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离世,他们的直系晚辈亲属(即继承人)则可据此获得合法的代位继承权,优先承继部分遗产;而当被继承人的兄弟或姐妹在被继承人之前离世时,他们的子女亦有此等继承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