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区别及特点分析
时间:2023-07-10 08:04:12 35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集体和国营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集体企业也称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和产品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

2、收入分配方式不同:国有企业国是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国家进行收入分配。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分配。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

3、作用不同: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现,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4、组织形式不同:集体企业按举办的主体可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企业由乡政府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国有企业是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5、权利主体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2、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3、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

4、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

5、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上都会标注土地使用权年限的,但国土部门是严格根据国家法律制度制定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如果土地使用证书上标注的使用年限是30年,那肯定是登记错了,现实生活中也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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