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特许经营权利弊
优势
1、可以给与员工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职业培训。
2、加盟者在运营加盟店时受惠于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誉和在大众心中的形象。
3、相比较独自创立新品牌,并为其开发市场,加盟的方式更为容易操作,因为产品已拥有顾客群,因此所需投资较小。
4、各个加盟店之间的互相支持与竞争有助于产品更快的发展。
5、总店讲盈利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中保持特许经营产品的不断更新,使其保持竞争力。
弊端
1、加盟须支付高额的加盟费,包括材料以及员工的培训费用等。
2、加盟店的受总店限制,无权自主开发新产品,发展空间较小。
3、各个加盟店很大程度的依赖总店。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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